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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行政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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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21-06-03  浏览量: 663  来源: 中国煤炭报 作者:记者 高文静
摘要:让行政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近日,山东煤监局鲁西监察分局会议室座无虚席,庄严肃穆,一场公开裁定会正在进行。本次公开裁定由鲁西监察分局党总支书记许振宏主持,裁定内容是济宁能源发展集团义桥煤矿涉嫌瓦斯假检重大事故隐患行政处罚案件。

义桥煤矿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义桥镇境内,隶属济宁能源发展集团,2006年1月投产,矿井年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开采深度790米,属于冲击地压矿井。

在现场,记者了解到本案件承办人是鲁西监察分局相关人员、本案件行政相对人是义桥煤矿相关人员。双方各出席3名代表,依次从自身立场陈述、申辩。台下坐着的是鲁西监察分局辖区内各煤矿矿长、总工程师。

“我们人工检查一氧化碳是用便携仪检查的,与色谱仪分析的数据不一致、存在误差是正常的,我们提供的色谱分析报表是真实的,不存在瓦斯假检行为。”义桥煤矿生产副矿长丁希阳说。

“便携仪检查的数据与色谱仪分析的数据不一致、存在误差是没错,但是这种误差超过了一定范围,就不正常了。3303采空区存在一氧化碳是客观事实,但瓦斯报表和井下瓦斯管理牌板上的数据都是零,无法反映采空区内实际一氧化碳情况。这是瓦斯假检行为。”鲁西监察分局监察三室副主任朱相超说。

听完朱相超发言,义桥煤矿总工程师左常清立即说:“重大隐患的判定标准是 ‘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情况且进行作业的’,退一步说,我们即使是瓦斯假检了,但是这次检查的是采空区一氧化碳,不是在人员作业空间,也就是说不存在作业行为,为什么还认定为重大隐患?”

朱相超回复:“作业空间是广义的空间,采空区有了一氧化碳,就会有风险,经调阅你们的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和各类报表,均能证明4月以来,在3301工作面范围内有人员作业。”

随后,在现场的一名煤矿负责人举手补充说:“我是鹿洼煤矿总工程师李修磊,根据我们防灭火的经验,采空区经常出现‘喘息’现象,如果瓦检员检查时,处于进气状态,一氧化碳为零是正常的,瓦检员不一定存在假检行为。”

对于此说法,鲁西监察分局监察专员阚竹祥回复:“随着大气压变化,采空区的确存在‘喘息’现象。为了弄清楚义桥煤矿3303采空区的‘喘息’现象,我们在5月14日中班,选择和瓦检员基本相同的时间,进行了第二次下井并录像,进一步确定了假检行为。”

现场质证环节气氛热烈,所有在场的煤矿企业负责人都融入其中。在中间休息时,各煤矿自发进行了讨论。

济矿集团运河煤矿矿长詹召伟说:“我是第一次参加这么大型的公开裁定会,鲁西监察分局陈述有理有据有底气,对我们来说极具警示教育作用。”

宏河集团横河煤矿矿长孔令坤则表示,鲁西监察分局主动接受企业监督,做到公开公正透明,针对今天的公开裁定内容,他将回去抓紧排查,确保消除同类隐患。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陈述、申辩,终于有了结果。义桥煤矿矿长陈建文说:“我们心服口服接受处罚,回去后立即召开检查问题专题分析会,逐条制定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

考虑到义桥煤矿积极主动整改,鲁西监察分局经过协商,责令该矿停产整顿,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该矿矿长罚款3万元、总工程师罚款4万元,对该矿罚款95万元。

“公开裁定是我们依法行政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宣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一种重要手段,更是规范执法行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山东煤监局副局长王其江说,“由于这个案件非常典型,为了强化警示教育,我们召开了这次公开裁定会,也是为了消除大家的疑惑,将对义桥煤矿重大隐患的处罚程序摆出来,保障煤矿的陈述、申辩权利,让煤矿企业心服口服。”

记者了解到,山东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辛广龙履新后,明确提出一系列执法理念,如改变执法组织方式,做到监察执法不间断,广泛采取夜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周末不休息、省局领导班子成员嵌入执法等。这次辛广龙带队在义桥煤矿开展监察执法,济宁能源发展集团非常重视,举一反三,主动申请对义桥煤矿进行停产整顿,并制定了完善制度、压实责任、加强培训、整顿作风4个方面的措施进行整改。

案件回顾

今年5月中旬,山东煤监局鲁西监察分局联合济宁市能源局组成检查执法组,对义桥煤矿开展了全系统各环节解剖式检查,共查出隐患60条,其中还有1条重大隐患。

“牌板上的数值和实际检测数值明显不符,这涉嫌瓦斯假检了……”带队的山东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辛广龙指出,采空区一氧化碳浓度过高,反映出采空区存在自然发火的可能,而高浓度的一氧化碳一旦溢出,极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

为进一步确定假检行为,执法组选择与该矿瓦检员检查相同的时间,派监察员朱相超二次下井进行核查,结果还是浓度较高。此外,瓦斯日报表、瓦斯管理牌板上的一氧化碳数值无法真实反映现场情况,为虚假数据。

针对上述问题,义桥煤矿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汇报给执法组。经调查核实,该矿一名瓦检员于2021年4月12日中班、一名瓦检员于2021年5月6日至8日中班在3307综放工作面的瓦斯检查次数和行走轨迹均不对应,存在填写检查记录3次、去检查地点只有2次的违法行为。为此,济宁能源发展集团主动申请对义桥煤矿进行停产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