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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集中清理整顿煤矿工程外包挂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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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21-07-31  浏览量: 762  来源: 中国煤炭报 作者:记者 牛祥
摘要:山西集中清理整顿煤矿工程外包挂靠行为

山西省决定从7月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煤矿工程外包和挂靠行为集中清理整顿,对存在违法违规外包、挂靠情形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建整顿。

山西省明确了煤矿工程外包、挂靠行为认定标准。外包指利用外部资源为企业内部生产经营服务的行为,允许煤矿将井下工作面安装、撤除,大型设备安装、维护,瓦斯抽采钻孔施工、抽采管路安装等工程外包给专业化服务公司;允许煤矿按照《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实行整体托管。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违规外包:建设项目承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井工生产煤矿将井下采掘作业或者井巷维修作业(井筒及井下新水平延深的井底车场、主运输、主通风、主排水、主要机电硐室开拓工程除外)作为独立工程发包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以及转包井下新水平延深开拓工程的;煤矿在工作面安装、撤除等各类专业化服务工程外包中,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方不履行协议、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托管煤矿未按照《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整体托管的;托管煤矿承托方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以及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不具备托管能力的;托管煤矿委托方超能力下达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的;托管煤矿承托方上级公司未按规定将托管煤矿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未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存在包而不管情形的;托管煤矿委托方不顾生产实际设置高额利润指标,在承包合同中设置诱导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的条款,转嫁经营风险,致使承包方违规组织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外包行为。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行为: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煤矿建设工程的;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挂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