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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能源综合执法支队:打造“1+2+N”煤矿安全执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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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22-03-16  浏览量: 1897  来源: 中国煤炭网 作者:记者高文静 通讯员陈飞
摘要:山东省济宁能源综合执法支队:打造“1+2+N”煤矿安全执法新模式

为大力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推进煤矿安全执法工作创新机制,山东省济宁市能源综合执法支队打造了具有济宁特色的“1+2+N”煤矿安全执法新模式,即聚焦安全生产一个总目标,强化全流程从严执法、全过程业务指导两个“抓手”,创新分类分级执法、借力引智执法、执法联动通报、技术方案审查等“N项举措”。

1是聚焦一个目标,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济宁市能源综合执法支队担负济宁辖区45个煤矿的安全监管职责,摊子大,任务重。为此,支队统一思想,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首要政治工作来抓,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支部必学课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上来,攻坚克难,坚决守牢安全生产红线。

2是强化两个抓手,夯实安全执法基础。一是全流程从严执法。执法流程坚持严字当头,严格规范执法,严控风险隐患,严厉追责问责。根据煤矿安全分类结果和执法力量配备,科学统筹编制执法计划;认真编制执法方案,制作执法检查表,执法时出示证件、告知执法事项,履行执法职责;开展执法活动三级监督机制,定期总结分析执法情况。扎实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常态化运行机制,定期召开隐患排查会议。2021年支队共下达安全风险预警单29份,帮助煤矿企业消除安全风险86条,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严格问责,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矿井3次,责令停止采掘工作面13处,行政处罚1165.7万元;二是全过程业务指导。执法人员在执法间隙不断开展普法活动,提高职工守法意识。对矿井存在技术难题,定期邀请院校专家召开“每月两讲”视频会议,详细阐述煤矿技术原理。对个别灾害严重、管理落后、技术薄弱的矿井开展业务帮扶活动,将帮扶与执法有机融合,采取错时检查、突击检查、反复巡查等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用高质量执法推动矿井消除隐患。不定期召开典型经验现场会,总结展示矿井安全管理成果,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形成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的安全管理共提升模式。

N是创新“N项举措”,提升安全执法效能。一是科学分类分级执法,研究出台了《济宁市煤矿矿井分类分级执法办法》,以矿井安全风险等级为依据,结合矿井灾害特点及前期安全执法情况,将辖区45对矿井划分为A、B、C、D四类矿井,根据类别确定执法频次,实现科学精准执法;二是加大技术审查力度,创新出台采掘工程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委托中国矿业大学等相关院校专家对各矿井采区、工作面设计、冲击危险性评价及设计等技术方案进行审查,确保技术方案有效指导现场安全生产;三是主动借力引智,创新开展冲击地压煤矿“双专双查”活动,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专家,聘请6名知名院校专家对冲击地压煤矿开展“双专双查”活动,共判识出各类冲击地压风险153条,并提出了针对性工作建议,提高了矿井对冲击地压灾害治理的认知。定期组织山东鼎安、山能集团煤矿领域专家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帮助企业发现生产系统中的潜在危险性及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危险因素,提升抗灾治灾能力;四是实施联合执法、执法通报机制。制定自然资源、国资、能源、供电等部门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方案,通过联合执法,突出重点,互相配合,有效打击违法行为。

下一步,济宁市能源综合执法支队将进一步发挥煤矿安全生产守护者的主角作用,不断完善执法检查机制,规范执法流程,不断总结完善“1+2+N”煤矿安全执法模式,促使行政执法质量和效果得到“双提升”,煤矿违法行为、事故率实现“双下降”。